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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宣传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作者:陕西教育新闻网更新日期:2017-12-30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县教育局、府谷县教育局:

      高等职业教育实行分类考试招生,是我省今年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环节之一。按计划,今年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要占到省内高职院校在陕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目前,省考试管理中心已对做好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全面的安排部署,各院校的招生章程均已发布。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在即,现就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管理部门要要高度重视,抓住有利时机,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主动进行宣传,进一步让社会、考生和家长全面理解知晓分类考试的目的、意义、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要求,特别是要通过组织召开专门的校长会议等形式,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进行动员,提出工作要求。
      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有针对性的对考生进行宣传,引导考生准确认识自身实际、做好职业规划,动员更多的考生积极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同时还要加强对考生家长的宣传引导。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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