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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院校招生宣传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陕西教育报刊社作者:陕西教育新闻网更新日期:2017-12-25

各有关高职学校: 

为配合我省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积极推进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增进社会及学生、家长对国家和我省有关分类考试招生政策的了解,展示我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优势、特色及招生政策,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有关高等学校开展“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宣传服务工作。”为普通高校和广大考生搭建便捷、权威的网络沟通平台,陕西教育报刊决定在陕西教育新闻网、教师报开辟“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宣传专栏。同时授予西安昭信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宣传独家代理方。请各有关高校于2018年1月15日之前联系西安昭信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确定相关宣传事宜。现将 2018 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宣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媒体
(一)教师报
《教师报》是我省教育宣传的主流媒体,已覆盖全省各地市县初中、高中,各地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发行量每期10万份,形成了自己的独特风格。
(二)陕西教育新闻网
 陕西教育新闻网(http://www.sxjybk.com)是由陕西省教育报刊社主办,是我省教育新闻类门户网站。网站涵盖小学、中学、高中以及各地市县教育的最新新闻综合信息。
二、宣传形式
由各学校提供宣传素材,经教师报、陕西教育新闻网网站审核通过后在《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首页宣传专栏LOGO链接至学校网站。并在《教师报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专版》刊登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或简章将以更加直观的图片以及文字内容简洁、直观的呈现在网站和报纸的专栏内,能够使广大的考生及家长更加明了、直观的了解到各办学单位的真实信息及办学情况。
相关版面征订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为做好首次《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宣传专栏工作,学校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发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网站的正常管理。
(二)学校提供的宣传内容,须客观、真实,特别是有关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办学成果、就业率等,不得使用模糊语言误导考生,确保考生和家长全面准确地了解学校办学和招生情况。
(三)宣传内容中涉及学校名称、招生类别、专业情况、招生层次、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办学地点、毕业证书、助学通道等关键内容,须按主管部门核准的口径准确无误地介绍清楚,各种荣誉称号均需提供证明文件备查。
(四)宣传图标需按规定的尺寸像素设计,图像格式应为.GIF或.JPEG,请勿提供Flash动画图片,以保证网站整体风格的统一。
(五)学校提供宣传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因学校提供宣传材料及素材侵犯他人相关权利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校方承担。
四、联系方式
西安昭信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1151019     18591766711      18092376321
电子邮箱:726446070@qq.com
陕西教育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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